北大光华管理学院2015年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新华教育
2015-01-20 16:10:38

  四、申请、考试与录取

  报考录取流程:申请提前面试→获得提前面试资格→参加提前面试并获得有条件录取资格→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初试成绩达到国家A类分数线、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合格→确认录取。

  1、 提前面试

  在线递交申请表并按照规定时间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委评审申请材料,择优给予部分申请人提前面试资格。获得提前面试资格的申请人,将参加光华管理学院组织的面试,面试后获得有条件录取资格的申请人还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

  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为英语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初试地点仅限北京大学。

  北京大学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阶段一并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要求成绩合格才能录取。具体考试安排请于11月份见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grs.pku.edu.cn/ch)的有关通知。

  3、对于获得有条件录取资格的申请人,若当年初试成绩未达国家A类分数线或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光华管理学院将保留其有条件录取资格至第二年,其后仍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

  五、学历与学位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北京大学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经校长批准,颁发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六、学费

  待定。(参考2014年学费:国际班18.8万元、全日制班18.8万元、在职班25.8万元。有意参加双学位项目的考生请见光华管理学院网站提供的双学位项目学费标准)。

   七、奖学金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将向面试优秀的考生提供新生奖学金、向西部贫困学生提供新生助学金和向学业及综合表现优秀的在校生提供各类奖学金,具体奖励办法及金额请见光华管理学院MBA网站招生信息详情。

   八、就业派遣

  已录取硕士生的户口和人事档案可转入我校。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毕业后应回原工作单位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如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发生原单位由于撤消、合并等原因不能接收,由学生自谋职业。

  九、违纪处罚

  若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与清华大学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及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合作,共同建立MBA考生诚信问题通报机制。在MBA招生过程中,合作院校中的任何一所如果发现考生存在有失诚信行为,将在认真查证并确认后,把具体情况通报给其他合作院校。通报的内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有失诚信的具体情节、本校查证的方法和最终处理结果。

  十、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咨询电话:010-62747288,010-62747298

  电子邮件:mbaadmi@gsm.pku.edu.cn

  地址: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1号楼(老楼)212室

  邮编:100871

  网址:http://www.gsm.pku.edu.cn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监督电话:010-62756913

  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活动中心五层

  邮编:100871

  网址:http://grs.pk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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