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文保障律师权利

作者:钟亚雅 来源:检察日报
2015-01-26 06:19:39

  本报讯(记者钟亚雅 通讯员庄泽旋 易灿榕)广州市保障律师职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的规定2014年12月22日正式实施。这份由广东省广州市五个政法机关联合发布的《关于在刑事诉讼中保障律师职业权利和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的若干规定》(下称《规定》),源自一份代表建议。

  在2013年1月召开的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黄建水等8位广州市人大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广州市人大内司委组织公、检、法、司、国安部门对五家联合发文进行调研及修改的建议》,该建议由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主办,该市检察院、法院等5部门共同协办。经研究,由广州市检察院牵头起草规定。

  《规定》共8章52条,对办案机关告知程序、三类案件的律师会见和通信、律协处理投诉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树坚表示,《规定》的出台是对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贯彻落实,符合中央司法改革精神,特别是有一些制度创新走在了全国前列,体现了政法各部门强烈的民主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