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倪建军 通讯员王艳萍 张鸿发)陕西省宝鸡市盐务管理局原局长兼宝鸡市盐业公司原经理牛新成、原副局长兼副经理路战军、原副局长兼总会计师张新良涉嫌受贿窝案,经宝鸡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宝鸡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牛新成有期徒刑十年,判处路战军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判处张新良有期徒刑五年。
检察机关侦查查明,2010年,陕西某建筑公司承揽了宝鸡市盐业公司建材城改造工程,该公司负责人张某分两次给时任盐业公司副经理的路战军送去4万元。2012年12月的一天,路战军以急需用钱为由,向陕西某消防安全公司宝鸡分公司经理吴某借款5万元。此后为了感谢路战军在时任盐业公司总经理的牛新成面前替自己说好话,并额外增加了48万元的工程量,吴某干脆将这5万元送给了路战军。同时,为了加快结款速度,吴某又送给盐业公司主管财务工作的张新良6万元。
2012年至2014年春节前,陕西某消防安全公司宝鸡分公司经理吴某为了让盐业公司尽快支付其承建建材城消防工程的工程款,先后5次送给牛新成合计15万元。
2014年初,群众向宝鸡市纪委举报该市盐务局主要领导在建材城改造工程上存在严重违纪问题。同年3月初,宝鸡市纪委对举报线索展开调查,发现牛新成、路战军、张新良均涉嫌受贿犯罪,遂将此线索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