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层落实责任 确保监督实效

来源:检察日报
2015-01-26 06:39:44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提出,标志着我们党在新形势下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理念的重大转变。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应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建设过硬检察队伍。而作为承担监督责任的纪检监察部门更要敢于担当,勇挑重担,切实全面深入履行监督职责。

  一、强化惩防体系建设,构筑科学监督网络。根据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黑龙江省检察机关立足职能和实际,制定了《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紧紧围绕责任分解、责任传导、责任落实,细化上述实施纲要和工作规划,明确任务分工和办理时限,实现检察各个环节的全覆盖。同时,明晰责任,组织层签责任状,各级领导干部签署廉政承诺书,全面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实现责任传导。针对责权划分、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重要环节,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省检察机关工作目标考评体系中,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责任落实。

  二、狠抓“主业主责”,确保监督实效。一是大力查办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坚持“从严治检”方针,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纯洁检察队伍。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受理工作,加强线索梳理、管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强化与业务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问题及时发现、案件有效查办的工作机制。200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共受理属于纪检监察部门管辖的检举、控告来信来访591件,全部进行了初核。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45件54人,均给予党政纪处分。

  二是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在提高办案质量上狠下功夫。切实加强案件监督管理,规范案件办理工作流程,配套制定跟踪管理等制度。围绕案件线索汇集梳理、案件初核、案件调查、案件审理和治本功能等重点环节,严明纪律,严格程序,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

  三是着力强化治本功能。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坚持对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剖析和通报制度。通过深入剖析典型案件,研究案发深层次原因,找出监督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党员干部和干警廉洁从检意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发监察建议书和通报等形式,督促发案单位和部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切实增强办案的综合效果。

  三、开展一体化建设,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监督。强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建立检察机关巡视工作制度和模式,统筹推进、认真开展巡视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述职述廉工作。近年来,黑龙江省检察院班子成员、内设机构负责人和市分院检察长共述职述廉300余人次。深入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检察机关9000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自查自纠,切实强化廉洁自律意识。

  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规定,坚持凡提拔任用干部等重大事项,必须事先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坚持在竞争上岗和提拔任用干部工作中,省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在各环节派人全程跟踪监督,并专门设立监督电话和举报箱,坚持对提拔的干部上岗前进行廉政谈话。

  强化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围绕重点执法岗位、环节和易发、多发问题的薄弱部位,强化监督关口前移,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办案一线。在全省检察机关自侦部门全面推行“一案三卡”“办案说情登记、报告”和在重大案件专案组成立临时党支部、签订办案廉政承诺书、派纪检人员参加专案组担任纪检监督员(临时党支部纪检委员)等工作制度,组织开展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案件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和“回头看”活动。

  强化对纪律作风的监督。先后在全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反映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活动、集中治理检察机关突出问题等专项活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强化对自身纪律作风建设的监督。

  (作者为黑龙江省纪委驻省检察院纪检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