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一市民民营医院误诊花3万多 医院拒绝返还余额

作者:谢鑫名   来源:燕赵晚报
2015-01-26 10:05:00

  高女士发现身上起了几个白点,后被一家民营医院确诊为白癜风,治疗了3个多月花了3万多元钱不见好,到北京的大医院一查才知根本不是病。

  2013年9月,高女士发现身上和手上有几个白点,她到石家庄一家大医院检查,被医生告知:暂时无法确诊,需观察一段时间。不放心的高女士又去北京的大医院检查,结果医生还是让其再观察一段日子。

  后来,高女士在网上看到了石家庄某民营医院,到这家医院一问,医生说可能是白癜风,但暂时还无法确诊。2013年10月,高女士再次来到这家民营医院,这次她终于得到了一个确定的结论:“是白癜风,你要治疗吗?”

  “当然要治啊!”3个多月以后,高女士的治疗并没有明显的效果,但钱却花了3万多。“这儿的医药费不便宜,我又是工薪阶层,拿不出再多的钱来治疗,关键是治了也没效果啊。”2014年6月,高女士来到北京市空军医院,挂了一个专家号,这次她终于得到了答案。原来她身上的白点并不是白癜风,而是由人体色素分布不均所导致的正常现象。

  高女士随即来到这家民营医院,打算讨个说法。“即使3万多退不了,但激光治疗没用完的六千总该还给我吧!”不过高女士把收据弄丢了,她手里唯一的证据就是医生手写的病历,而医院以“手写的东西不能作证明”为由拒绝退还。高女士想起了主治医生,提出要见他,谁知却被告知:主治医生已离职。

  对于此事,河北明杰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惠民认为,如果经相关部门鉴定确实是误诊、误治,医院应该对患者进行赔偿,除治疗费用全额退还外,还应有因治疗导致的身体伤害等赔偿。即使无法证明是误诊、误治,如果患者出现对治疗效果不满或不愿再继续治疗等情况,医院都应无条件为病人办理结算,退回余额。医院以“无收据就无法办理退款”为理由拒绝返还余额,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