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强弄清楚女主播是远在安徽的娜娜后,表达了自己的爱慕之情,从重庆租宝马车开到安徽寻找娜娜,在当地所有开支都是黄强买单。
“2012年底到2013年4月,他先后去了6次安徽,花费了近30万元,手上的钱没了,他就背着我以公司名义去借高利贷。”老黄说,后来老伴向他承认,儿子借钱,她做了担保人。
此后,黄强又找到另外一名河南籍女主播琳琳。这次黄强不但跑去河南玩,还在2013年底将琳琳接来重庆玩。
“他在这两个女娃儿身上花费了80万余元。其中大多数是从公司账上划走的,不到一半的钱是借的高利贷。”老黄叹气道,就是这些高利贷将公司拖垮了。
父亲起早贪黑替儿还高利贷
黄强聊天的这段时间,分居的妻子对他不理不睬,母亲陈女士劝也劝不住,只能任其发展。直到老黄盘点公司账目时才东窗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