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中共南京市委召开全市负责干部大会,宣布中央、省委有关人事调整的决定。中央批准,黄莉新同志任江苏省南京市委书记。经省委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黄莉新同志任南京市委委员、常委、书记。省委常委、组织部长王炯代表省委讲话。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黄莉新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缪瑞林主持会议。
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王奇宣读了中央和省委关于黄莉新同志任职的通知。
王炯说,这次南京市委书记的配备,是中央从省、南京市领导班子建设全局和南京市发展稳定的需要出发,通盘考虑、慎重研究作出的决定,充分体现了中央对江苏省、南京市领导班子建设的关心和重视。省委完全拥护中央的决定。
受省委和罗志军书记委托,王炯作了讲话。他说,近年来,南京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两个率先大局,积极应对国内外环境的复杂变化,特别是经济下行带来的严峻挑战,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重生态、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持续提升,城乡面貌明显变化,中心城市功能进一步彰显。青奥会取得圆满成功,赢得国内外一致好评;为公祭活动的顺利举行提供了有力保障,得到各方面认可。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带领全市人民,团结一致,扎实奋斗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各方面共同努力,以及老同志支持帮助的结果,是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辛勤工作的结果。省委对南京发展取得的成绩是满意的,对南京市领导班子和各级干部的努力是肯定的。
王炯介绍了黄莉新同志的情况。他说,黄莉新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长期担任省级领导职务,积累了丰富的领导经验,熟悉经济和三农工作,思路清晰、视野开阔,有较强的统筹全局和组织协调能力。省委认为,中央决定黄莉新同志担任南京市委书记是完全合适的。省委相信,黄莉新同志到新的岗位后,一定能不负重托,团结带领市委一班人,开拓进取,履职尽责,共同把南京的科学发展推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