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薪”回家过年:西安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宣传

作者:陈燕 来源:陕西传媒网
2015-01-26 11:56:24

“全薪”回家过年:西安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宣传

1月20日,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志愿者在西安城南客运站为匆匆返乡的农民工朋友送上一份真情的法制“大礼包”

“全薪”回家过年:西安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宣传

在现场法律援助中心的马世魁律师为来自洋县在西安打工的农民工朋友雍建民进行了现场法律援助。

  春节临近,农民工讨薪事件相对进入易发期、多发期,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全薪”回家过年,1月20日,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志愿者在西安城南客运站为匆匆返乡的农民工朋友送上一份真情的法制“大礼包”。

  一套实用的法律援助宣传手册、一份精美的法律援助宣传品、一次耐心的义务法律咨询。据法律援助中心屈礼军主任介绍,此次的法律援助活动是西安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与雁塔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联合举办的一次针对返乡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活动,在接下来近两个月的时间里,他们将由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在全市农民工聚集的社区、工地、市场开展专项宣传活动,旨在进一步提高农民工朋友的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

  活动现场,来自洋县在西安打工的农民工朋友雍建民,就因在2012年与和包工头达成口头协议,工程完工后欠下2.5万元的工钱至今。现场法律援助中心的马世魁律师为他进行了现场法律援助,马律师为雍建民讲解了《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马律师说,“大多数包工头都是以个人的形式存在的,他们把工作包揽过来,招人作业,一旦发生劳务纠纷,往往给工人索赔造成很大困难。这种时候农民工朋友要注意收集与用工单位及自己用工时的工资条、饭票等有关证据,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与包工头所签的欠条等证据是具有时效的,不少农民工也因此没有拿到应有的劳动报酬。” 马律师提醒,若工程方一直拖欠一定要引起注意。一般情况下,案件诉讼时效期限为2年。

  雍建民握着马律师的手感激地说:“我们问包工头要钱,他就说暂时缓一缓,这钱欠了这么久了,一直困惑,不知道该怎么办,现在我知道下一步先要找到包工头重新写一份欠条,无论怎么样,还是想拿到这笔钱。”

  援助中心的屈礼军主任介绍,通过接待和承办大量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我们发现很多案件中农民工朋友急于找工作、轻信熟人介绍而忽略了应有的法律风险防范和劳动安全防范,是造成农民工陷入各种纠纷的主要原因。近几年,农民工维权意识也在逐步增强,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来保障自己的权益,但由于他们处于弱势地位,建筑单位往往不与农民工签订合同,导致农民工被拖欠工资后,出现维权难的现象。这就需要农民工朋友在进城务工过程中,树立足够的自我保护意识,学会辨别法律风险,同时,纠纷发生后不要慌乱,尽可能的收集有利证据,寻求法律帮助。

  据了解,2014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为3835名农民和农民工朋友提供了法律援助,通过诉讼、调解、和解等法律途径为当事人挽回各类损失2700余万元,针对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频发的实际情况,还为农民工朋友开启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据悉,全市12348法律援助热线设立17个专业咨询座席,接听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帮助。针对农民工工伤、欠薪等法律援助案件放宽了审查条件,缩减了审批时间,只要能提供相应案件材料和身份证明,一率免于经济状况的审查,并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为农民工安排援助律师介入,帮助农民工朋友走上法律维权的道路。同时,加强了农民工法律援助的异地协作机制,与多个农民工主要输出地城市建立了协作关系,方便了农民工案件的办理。

  近年来,随着农民工朋友越来越多、越来越广的融入城市生活,交通事故、婚姻家庭以及刑事辩护等案件也成为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多发类型,因此,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希望通过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增强农民工朋友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有问题多咨询专业律师,做好事前预防而非事后补救。全市14家法律援助机构将尽力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帮助更多的农民工朋友解决法律难题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记者/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