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协委员献策耕地“健康”推进耕地修复工程

来源:中新网
2015-01-27 00:00:00

  湖南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26日正式启幕,“耕地污染修复治理”成为此间委员议论的焦点之一。委员建议,尽快制定适合湖南的《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形成有效可行的污染综合防治体系。

  2014年4月,中国启动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综合治理,并在湖南省长株潭地区开展试点。根据农业部“因地制宜、政府引导、农民自愿、收益不减”的基本思路,长株潭试点根据污染轻重程度,将土地划分为污染较轻的“达标生产区”、中度污染的“管控生产区”和严重污染的“替代种植区”。

  当日,曾虹燕常委代表湖南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在大会上发言,直言湖南耕地污染修复治理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着调查面积和精度不够、治理技术不成熟、资金投入不足、监测系统不健全等不容忽视的问题。

  她提出,要尽快制定适合湖南的《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完善排污许可、耕地保护规划、耕地污染监测和管理、耕地污染法律责任追究等政策规定,使湖南的耕地污染修复治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形成包括法律法规与管理、标准、监测监控、耕地修复技术等在内的有效可行的污染综合防治体系。

上一页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