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缺乏有效管理保护,不到一年时间里,贵州多处古老苗寨侗寨发生多起火灾。贵州省政协委员李梓呼吁抓紧保护和挽救消逝的古村落。她说,不少地方破坏古村落的同时还仿建民族建筑,而很多古村落却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
不由想起近日发生于云南大理巍山古城的拱辰楼大火事故。去年7月,我到大理旅游,其间曾往巍山古城“一日游”,见到过拱辰楼被焚毁前的真容。
巍山虽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南诏国的发祥地和古都,无论游客数量还是文物保护管理水平,与相去不远的大理古城却仿佛冰火两重天。大理古城游客摩肩接踵,巍山古城却似“养在深闺人未识”,游客稀少,大街清静。参观当地一家民间博物馆,馆内各种文物琳琅满目,却杂乱无序地随意摆放,好几块以梵文刻写的南诏时期碑石,就摆在大门口任由风吹日晒,看着让人心疼。
不过和那些散落民间的古村落相比,巍山古城已经是保护较好的文化遗存,如坐落于古城中心地带的拱辰楼,城墙完整牢固,周围绿植平整,并非颓败失修。尽管如此,拱辰楼仍因保护不周而遭遇灭顶之灾,可见那些如遗珠般散落边远地方的古村落,其保护状况更是不容乐观。
正如那位省政协委员所说,当下许多古村落、文化遗存要么过度开发,乃至于出现拆真文物修建伪文物的闹剧,要么无人问津,自生自灭。显然,二者皆非文物之福。
2013年以来,云南丽江古城、香格里拉独克宗古城、丽江束河古城以及巍山古城先后发生火灾事故,其原因皆与保护不力或商业开发有关。而在去年10月,新华社记者走访浙西南以及皖南地区的20多个古村落,发出六字感言:那么美,那么痛。美在这些古村落“依山傍水,因山而厚实,因水而灵动”,痛在“偏远贫穷,年久失修”,“这些村子正不可避免地衰败下来”。
文化遗存的开发利用与传承保护,似乎永远就这么让人矛盾,令人纠结。如果没有利益驱动,地方政府很难有热情加强文化遗产修缮保护。然而,一旦商业利益过度介入其中,又往往出现急功近利、竭泽而渔的后果。那些历史悠久、传统深厚、景致动人的古村落,等待着人们去发现与欣赏,同时它们又像经不起蹂躏的处女地,容不得人们冒失地闯入,肆意地玩弄。
但在我看来,文物保护与开发的矛盾并非无解之局。摆脱目前这种悖论与困境,应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一是,地方政府必须破除“不开发不保护”的心态,切实承担文化保护职责。如在保护古村落方面,中央财政从去年起已开始拨款补贴,列入国家传统村落名录的村子平均将获300万元资金补助。那些尚未列入国家名录的古村落,地方各级政府也应照此加大保护力度。二是,为文化遗存保护和利用设立不可逾越的红线,即任何开发利用方案都必须为文物保护让道。三是,让那些破坏和践踏文化遗存者真正受到惩罚。这样的话,才能体现《文物保护法》“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精神与原则。
对于古村落,过度开发是破坏,任其自生自灭也是破坏,二者的后果其实是一样的。古村落不是不能开发,但摆在眼前更重要的是挽救其走向颓败、沦失。这一点,是任何建议对古村落进行保护或利用的人所必须明确的共识。(魏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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