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躲避交通处罚的七条秘籍”属误导

作者:蒋建波 来源:人民网
2015-01-27 10:28:00

  前几日,根据《人民网》报道:道路越来越宽,交规越来越严。伴随“史上最严交规”的诞生,一小撮不喜欢遵守交规的人,开始研究如何钻法律空子更加快速地行车。由此,可以躲避交通处罚的行车“传授秘籍”也在网上应运而生,该帖中一共介绍了7条“秘籍”,受到很多网友的评论。不少网友表示,这样的事情不太可靠,更有网友质疑“如果真的可以,还要那些交通法规和交警干嘛?”其中,不少存有侥幸心理的网友认为,有些“秘籍”确实有可能成功,前提是要交警轻视从而忽略。

  那么,这些所谓的“秘籍”究竟是真是假?呼市交管支队特勤大队一中队队长孟详超对此进行了一一解答。

  1、车牌小圆点抠掉避免电子警察对焦?

  秘籍:车牌号第1个字母后的小圆点是用稀土金属做的,其作用是给电子眼对焦。抠掉或遮住小圆点,电子警察就无法对焦,也就拍不清楚车牌号。

  交警:目前,电子警察采取视频分析技术,即以录像方式摄取,以图片方式存储。车牌上的小圆点有一定的防伪作用,与对焦没有任何关系。早期车牌上的小圆点的确是另外粘上去的,但如今的车牌是统一压制,根本抠不下来。如果抠掉该小圆点,属“破坏号牌完整”的行为,与故意污损号牌一样,将被罚款200元、记12 分。事实上,白色圆点只是一个分隔符,起一定防伪作用,对焦一说,属于无稽之谈。抠掉车牌圆点只会让车成为交警查处的对象。

  2、红灯亮后3秒钟电子眼才启动?

  秘籍:红灯亮后3秒钟电子警察才会启动,如果红灯刚刚亮起时闯过,违法行为就不会被拍。

  交警:高清电子警察24小时开启,拍摄所有通过车辆,不仅红灯时抓拍机动车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即使是绿灯时对机动车压线行驶,直行道左、右转弯,左、右转弯道直行,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也同样抓拍。

  3、一个电子眼只拍一条车道?

   秘籍:电子警察1个探头通常只拍1条车道,少数可拍两条车道,而且一般都设在靠左的两条车道上。所以,走最右侧车道最“安全”。

  交警:早期的电子警察采用标清摄像头,像素比较低,清晰度不够好,只能管理1条车道。但是现在已升级的高清摄像头,1个电子警察可管理1至3条车道,在拥有 3条以上车道的路口会设置2至3个电子警察对路口进行全覆盖。另外,电子警察一般设有辅助光灯,保证在夜间等光线不足的条件下清晰拍摄。驾驶人只有按照道路交通标识标线以及信号灯指示通行,才是避免被抓拍的“宝典”,也是确保驾驶安全的唯一法则。

  4、车尾不过线可避免处罚?

  秘籍:电子警察拍闯红灯,需要三张照片,第一张前轮未过线,第二张车轮过线,第三张车辆完全通过路口。因此,当车辆前后轮过线后停下,不进入对面路口,电子警察就拍摄不到第三张照片。

  交警:“秘籍”中所说的3张照片确定闯红灯的流程基本正确,但并不代表车头越过停车线后停下,就不会受到处罚。如果驾驶人车头越线,车尾没越线时停车,不属于闯红灯,但属于“机动车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交通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记2分,要比闯红灯所处的100元罚款、记6分轻一些。

  5、自己给自己“贴条”避免被警察“贴条”?

  秘籍:遇到已经违章,可以伪造违法停车告知单,贴到自己车上,就会避免被交警贴条。

  交警:绝对不靠谱!以往查处中确实发现过类似“鱼目混珠”的做法,不过都行不通。违法停车属于静态交通秩序整治,每位摄录交警负责的区域相对固定,一般不会出现重复开罚单的情况。而且,交警在处理违法停车时,不会因为车上有罚单就不贴,也会查看罚单的具体内容。如果驾驶人曾因违法停车已被交警处罚过,再次违停的话就是错上加错。而拿别人罚单贴到自己车上的驾驶人还涉嫌妨碍交警执行公务,一旦被发现处罚可能会更重。

  6、违停时同时拆卸车牌?

  秘籍:“交警‘贴条’时不仅需要记录你的车牌号,还需要照相取证,如果你在停车时拆下前后车牌,‘贴条’的人就束手无策了。”

  交警:这招极不可取。不悬挂号牌等涉牌违法一直是交管部门严厉打击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若驾驶人既违法停车还拆卸号牌的话,则将受到双重处罚。一般情况下,交警在发现有类似违法行为的车辆时,会等候驾驶人出现,如果驾驶人不出现话的,还将调来清障车对违法车辆进行清拖,车主须提供车辆合法证明,缴纳罚款后才能取车。

  7、和交警玩躲猫猫

  秘籍:上路‘贴条’的交警多是骑着摩托车单兵作战,想要安全停车,需要事先了解他们的行程、路线和时间,把车停在他们刚刚贴过条的道路上,一般几个小时之内都很安全。

  交警:违停随时可能会被抓拍,千万不要心存侥幸,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的违法停车随时都有可能被抓拍。希望市民在前往中心城区的繁华区域时,尽量将车停放在不影响交通的正规停车场。

  孟详超在采访结束时提醒驾驶员,网上流传逃避拍照处罚的“秘籍”,实为对交通管理系统的误读,也是对交通违法行为的纵容和误导,望驾驶人不要参照。(记者 蒋建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