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林鸿委员:完善法治人才选拔培养机制

来源:贵州日报
2015-01-28 00:00:00

  “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省政协委员、贵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林鸿认为,提高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重要保障。他说:“法治人才是法治社会的先导,是法治精神的主要传播者和创新者,是法治文明的传播者,是依法治省的主力军。”

  但是,现有法治人才还不能适应法治贵州建设需要。据统计,目前贵州省法治人才结构性紧缺矛盾突出、高端法治人才缺乏;部分法治工作人员职业操守薄弱;法治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程度不高。“由此,培养造就一批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法律人才迫在眉睫。”张林鸿说。

  针对这一问题,张林鸿认为,着眼现在,面对政法队伍高素质法律人才缺乏与我国高校法学专业学生就业困难的困境,应通过设计科学合理的程序方法,运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政法系统的平台,将各高校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高素质法律人才通过科学、合理、有序的途径输送到全国的政法队伍当中,一方面进一步提升我国政法队伍人才的整体素质,使其更加职业化、精英化、复合化,另一方面缓解我国法学专业学生就业困难的严峻形势。

  放眼未来,还需完善法治人才遴选和激励制度,把优秀的法律人才遴选到立法、司法队伍中来,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并建立激励法治人才跨区域流动机制。此外,更重要的是法治后备人才培养,既要注重培养高层次复合型法治人才,也要培养具有奉献精神、实践能力强的基层法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