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 3部门“三定”方案出台

作者:白茹 来源:成都晚报
2015-01-28 13:35:21

  去年9月,成都宣布正式启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为构建体现本级政府功能特点的组织机构体系,积极稳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多个市级部门在此次改革中涉及整合调整。昨日,成都晚报记者从市委编办获悉,此次机构改革新组建的4个部门中,市物流发展办公室“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的“三定”方案率先出台并印发;2个更名的政府机构“三定”方案于1月21日全部完成,并正式印发。

  市物流办:最先出台“三定”方案

  此次机构改革,将市政府办公厅负责物流综合协调和口岸服务等职责划入市物流办。市物流办设5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处、规划政策处、产业发展处、多式联运处、口岸与民航处。根据该办“三定”方案,其机关配备行政编制31名(含单列管理军队转业干部行政编制2名,派驻纪检监察编制3名),其中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处级领导职数5名,副处级领导职数6名。

  根据成都此前印发的《关于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本轮政府机构改革的关键环节即为组建4个政府部门,除了市物流办外,另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市委编办相关负责人告诉成都晚报记者,市物流办原属市政府办公厅管理的市物流办(市口岸办),因不涉及机构重组,故“三定”方案在4个新组建部门中率先出台,另外3个部门待“一把手”正式上任后,其“三定”方案会尽快商定出台。

  市城管委:取消13个内设机构

  本轮机构改革中,市城市管理局更名为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新增牵头建立城市管理综合协调体系和责任体系,负责城市管理领域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责。此外,将原负责的中心城区道路交通隔离护栏(含二环路底层道路隐性护栏)的设置、管理、维护职责划归市公安局;机场高速公路及其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设置及管理职责划归市交委。

  成都晚报记者查询市城管局网站,该局有内设机构20个,根据该委“三定”方案,更名后市城管委(市城管执法局)设16个内设机构,其调整可谓大刀阔斧。取消法制处、发展规划处、城市景观管理处、市政管理处、综合执法管理处、执法监督处、区县工作指导处、市容市政服务管理处、监察室、机关党委办公室、城市管理信息化办公室、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城市管理监督中心等13个内设机构。新增政策法规处、规划科技处、固体废弃物管理处、市政设施管理处、市容秩序管理处、广告招牌设置管理处、行政执法管理处、监督检查处、行政审批处等9个内设机构。

  市城管委(市城管执法局)机关配备行政编制105名(含单列管理军队转业干部行政编制4名,派驻纪检监察行政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5名,机关党委书记按市委规定配备,总工程师(副局级)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1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23名。

  市商务委:取消6个内设机构

  本轮机构改革中,市商务局更名为市商务委员会,市经信委承担的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职责、市农委(市委农工办、市供销社)负责的全市农产品批发市场规划职责,均划入市商务委。此外,新增牵头负责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拟定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市商务委设21个内设机构,成都晚报记者查询市商务局网站,该局现有内设机构19个。根据“三定”方案,经过调整后,包括餐饮产业处、对外贸易管理处(挂成都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牌子)、重点项目处、规划建设处、市场运行调控处、机关党委办公室等6个内设机构将取消。同时,新增服务业发展处、园区发展处、楼宇经济处、对外贸易处、国际经贸关系处、社区服务处、运行调控处、行政审批处等8个内设机构。

  市商务委机关配备行政编制140名(含单列管理军队转业干部行政编制4名,派驻纪检监察编制5名)。包括主任1名、副主任5名,机关党委书记按市委规定配备,总经济师(副局级)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22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34名。 记者 白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