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甘肃“两会”《甘肃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全文)

来源:甘肃人大网
2015-01-28 13:05:54

  五、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加快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推进以人为核心的薪型城镇化建设,城镇化率提高1.5个百分点左右。 抓好省市县规划衔接和试点工作的落实。以全省新型城镇化规划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为指导,加快推进市县两级新型城镇化规划编制,实现城市、县城、重点小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指导市县做好中心镇规划编制,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规划执行的严肃性。完成敦煌、玉门等7个县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多规合一’’国家和省级试点工作。抓好金昌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为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全面推进省级15个县、30个建制镇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创新城镇建设投融资机制。采取特许经营、政府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特别是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地下管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市政基础设施价格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使经营者能够获得合理收益,激发社会投资积极性。

  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通过财政支持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完善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商贸、旅游、就业服务、生 态环保等公共服务设施,增强县镇综合功能和吸纳就业能力。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基本医疗保障城乡统筹管理,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把其住房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规划,做好进域务工人员的服务工作。

  提升产业支撑能力。适应经济发展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产业培育,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充分就业。指导各地优化城镇产业布局和结构,把发挥资源优势与承接产业转移相结合,鼓励发展与城镇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资源加工型、劳动密集型产业和面向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服务业,打造特色农业强镇、现代工业重镇、商贸集散大镇、文化旅游名镇,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业260万人。

  有序推进农业人口市民化。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落实与转移农业人口相关的土地、草场、林地承包经营和宅基地、农房处置等政策,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就业、就学、就医、住房、计划生育等合法权益,引导和服务农民有序向城镇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