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膜捐献也好,器官捐献也好,在中国都是一个巨大的缺口
姚贝娜的角膜已使受助者重见光明,但幸运如二人者是极少数
姚贝娜捐献角膜背后,是中国角膜捐献率一直过低的尴尬
角膜疾病是全球第四大致盲病患,在中国更是第二位致盲眼病,不过角膜移植却可以使患者恢复视力,姚贝娜捐赠的眼角膜已成功使两名受助者重见光明。但幸运如这二人者只是极少数。据2008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统计,中国目前共有视力残疾1691万人,因角膜病致盲患者约400万人,其中70%可以通过角膜移植手术复明,但每年只能进行不到5000例的移植手术。
其实眼角膜移植手术从技术角度来说并不复杂,手术成功率可高达90%以上,中国也很早就效仿发达国家建立了眼库。造成“无米下锅”这一局面的直接原因——中国角膜捐献率过低,角膜资源极其稀缺。目前,在国内大约有20个眼库,但几乎都是“有库而没有眼角膜”的“空库”。中华眼库协会于1985年成立,到2006年接收到的自愿捐献的角膜不到100例。与此同时,美国、斯里兰卡等国家却在输出眼角膜,帮助全世界患者恢复光明。
眼角膜尚且如此,严格意义的人体器官捐献在中国更是一个巨大的缺口
严格来说,眼角膜属人体组织(眼球最前面的一层无色透明膜),而非人体器官。那中国的器官捐献率怎么样呢?
在中国,每年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大概有150万人,其中只有约1万人能够做上手术,供需比例只有1:150。而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数据,全球平均器官供需比为1:20~30,美国为1:5,英国则为1:3。悬殊的供需差距主要在于器官供应的稀缺,而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中国的器官捐献率居于末位。据全球器官捐献与移植观察机构的数据,西班牙捐献率最高,为35.1/百万人,美国为25.8/百万人。而关于中国的器官捐献率,现在被包括中国官媒在内的媒体广泛使用的是0.03/百万人(其实最早出现在2008年,但无法确定初始出处)。这一数字,在2014年四月红会下设的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业务部副部长高新谱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访问时曾被辟谣,但后者给出的“2013年,中国每百万人口中已经有0.63人实现了捐献”,与世界水平仍有相当差距。
2010年,中国卫生计生委和红十字会曾在一些省市试点开展人体器官捐献,但效果并不理想,作为大陆10个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城市之一,南京在试点的一年间竟没有实现一例自愿器官捐献。
捐献率低不应赖中国“死后要留全尸”的传统观念
民众器官捐献的价值观指针并非停在上个世纪——坚持“死后要留全尸”
传统观念悬殊一直为中国器官捐献率远远低于世界其他国家背书。的确,欧美发达国家大多信基督教,认为身体不过是灵魂的寄居之所,死后灵魂升天,身体不重要。东方信佛教,认为人还会转世,身体要保持完整。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中国民众器官捐献的价值观指针并非停在上个世纪。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器官捐献研究项目“公众对器官捐献态度”的调查数据显示,对于反对尸体器官捐献或自己不愿意器官捐献的理由,虽然受传统观念的束缚“认为死后要留全尸”选择频率最高,但也只有33.1% (106/319),并非处于绝对优势;而高达30.1%(96/319)的受访者是担心捐献出去的器官会造成器官买卖,几乎与“死后要留全尸”比例相当。此外,认为没有必要去帮助别人的仅占1%,而20.69 %(66/319)的受访者是因为对器官捐献还不够了解。值得注意的是,调查还是在2011年进行的。
“担心捐献的器官会被做成买卖”和“死后要留全尸”的比例相当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2012年的一份调查也显示,78%的市民否定“身后器官捐献是对人的不尊重”这一传统观念。但81%的市民担心器官捐献会导致人体器官买卖。
在中国,器官资源作为一种稀缺资源,成为各方“牟利”的对象
器官捐献当然不必然导致器官买卖,相反,自愿捐献器官的多了,器官买卖会相应减少。但在中国,器官资源作为一种稀缺资源,不单只是黑中介“牟利”的对象。
2013年7月,据《新京报》披露,地方红会以认捐之名向医院开出不菲价码,某地红会对于提供的捐献案例信息,平均每完成一例,要收取10万元的“捐献费”。“但这笔钱具体怎么用,社会并不知情。”为改变以权钱获取器官的潜规则,2011年起卫生计生委研发计算机分配系统,但2/3器官仍在系统外分配。
当然,享有相当大的自由权的医院以及科室也有寻租空间。中国并未建立全国统一的器官捐献系统,拥有宣告死亡权利的医生往往能让有强大经济条件和社会地位的人、或者与医生有着密切关系的患者,优先得到器官。2004年,著名演员傅彪被查出肝癌晚期,半年内进行两次肝移植手术,在第二次移植后四个月去世。甚至有医生直接参与器官买卖,2012年底国内最大的一起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案开庭,16名犯罪嫌疑人中包括4名正规医院的医生。
之前长期依赖死刑犯器官,中国缺乏建立自愿捐献器官制度的动力
器官移植的供体来源有三种:一是活体器官,二是死刑犯器官,三是自愿身后捐献器官。原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曾表示,我国是目前世界上惟一主要使用死囚器官作为尸体器官来源的国家。长期以来,超过90%的尸体器官源于死刑。截至2009年底,卫生计生委统计数据显示,有超过65%器官移植的器官来源于死刑。死刑犯器官变成挖不尽的富矿,国外等待移植的富人也嗅到了生机。2004年,天津第一中心医院东方器官移植中心国外患者比例超过53%。
在这种“供血”模式下,中国缺乏建立公民自愿身后捐献器官制度的动力。直到2007年,国务院才发布《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而《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则是2013年才发布实施,缺少美国、西班牙等国家相应完善的法律规定,脑死亡标准更尚无立法。多年来也未能建立一个如美国的器官共享联合网络(UNOS)、欧洲的英国器官分配系统(UK Transplant)等一个医学行业与社会共同构建的移植管理机构。
拯救中国“器官荒” 不止是需要更多的“姚贝娜”当然,公众人物带头参与器官捐献,具有良好的示范作用
今年1月1日起,中国全面停止使用非自愿死囚器官,自愿捐献成器官移植唯一渠道。在这样一个背景下,姚贝娜完成捐献以及她父母签署捐献协议书,为两位受助者带去光明,尤为可贵。更为重要的是,姚贝娜主动承担起作为公共人物的最后一份责任,对于促进公众对于器官捐献制度的了解和摒弃落后的丧葬观念都有良好的示范作用。
作为发展中国家、人口仅有2048万(2013年)的南亚小国斯里兰卡却是一个角膜捐献大国,签字死后捐献角膜者超过90万人。其角膜资源不仅满足了本国需要,还使海外14万人重见光明。事实上,起初斯里兰卡人并没有捐献眼角膜的传统,上世纪50年代,名流哈德逊·席尔瓦博士在报纸上撰文承诺捐出自己的眼角膜,并呼吁读者也在去世后捐出眼角膜,该倡议在斯里兰卡人民中引起极大反响,国家领导人等社会名人也带头鼓励捐献,捐赠角膜成了斯里兰卡代代相传的文化。欧美各国体育界、演艺界和模特界的超级明星也会利用自己的公众形象经常无偿地宣传器官捐献,并且同时自己也填写器官捐献卡。
拯救中国“器官荒”,更少不了改善社会法制环境,为捐献制度托举
如卫生计生委器官捐献研究项目“公众对器官捐献态度”等调查数据,很多人不愿意捐献器官的原因是,担心自己所捐献的器官会造成器官买卖,有媒体将此形容为“不敢捐,不能捐”的中国式器官捐献困境。这一尴尬处境,催促着捐献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相关经验可借鉴美国、日本等器官捐献率高的国家。
美国有健全的器官捐赠和受赠程序保障,规范捐献移植人体器官的标准程序
以美国为例,美国有健全的器官捐赠和受赠程序保障,规范捐献移植人体器官的标准程序,公正、诚信的社会氛围得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