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州区通过建立计划申报制度、办班审核制度、调训备案制度“三项制度”,加强和规范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更好地服务全区中心工作。
该区建立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申报制度。各部门提前谋划全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上一年度12月底前提出次年干部培训计划,结合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全区重点工作,对各单位申报的培训班次进行精心筛选,认真审核,在征求纪委、物价等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基础上,确定全区干部教育培训主体班次和业务班次,下达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干部教育培训办班审核制度。各部门严格按照区委年初下达的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举办培训班,没有纳入计划的培训班次,原则上一律不准举办。确因工作需要临时办班的,须及时向区委组织部申报,并作出书面说明。正式办班前,主办单位须提前15日将培训方案、办班依据报区委组织部审核,审核同意后方可举办。凡未经区委组织部审核或审核未通过而举办的培训班次,参训人员培训学分不计入年度学分登记,调训干部所在单位有权拒绝参加。凡涉及赴外培训内容的班次,必须提前向区委组织部报告外出有关事项,经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建立干部教育培训调训备案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副科级干部参加市级及以上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调训任务,必须提前报告区委组织部,调训结束后10日内将调训方案和《干部脱产培训汇总表》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区委组织部将调训情况纳入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台账,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学分登记和考核考评的依据。对未经备案的调训班次,参训人员培训学分不计入年度学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