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聚焦湖南大学转学事件,有意为之还是把关不严?

来源:新华网
2015-01-28 14:39:23

  针对湖南17名外校研究生没有通过考试转入湖南大学引发“暗箱操作”的质疑和社会广泛关注,1月23日上午,湖南大学公布了初步查处结果,决定撤销同意2013级17名外校硕士研究生转入该校的决定,并启动相关责任追究程序。(1月24日《长沙晚报》)

  

媒体聚焦湖南大学转学事件,有意为之还是把关不严?

京华时报:17名研究生转学决定怎能一撤了之

  举举手、一纸文,17名研究生说转就转了。被曝光、收成命,17名转校生说不转都不转了。湖南大学像过家家一样把玩一场转学游戏,这种对待教育资源分配极不严肃的态度、对待社会质疑极不尊重的姿态,不只是在对学生和社会打马虎眼,更是对教育公平、法治公正的一种伤害。

  如果是一个转学生的把关不严,或许还有着偶然的因素,但所有17名转学生把关都出了问题,则便是从初审到省教育厅批复,围绕整个程序的所有机构集体有意为之地出了问题。因此,这绝不是撤销转学决定就能敷衍过去的。

   新京报:别让研究生转学成为“洗权”通道

  通过各种手段将非法所得、资产和资金合法化的行为是洗钱行为。借用这个概念,通过各种程序,将不正当途径获得的权力、利益和机会合法化,则是一种“洗权”行为。

  而湖南大学接收17名湖南省属高校的研究生转入该校学习,其实就是一种“洗权”行为。这种“洗权”行为得到了湖南大学和湖南省教育厅的批准。通过这种所谓合法的程序,此次“洗权”不仅让这17名学生受益,也让湖南大学某些人员潜在受益,而受损的则是其他学生的入学机会,以及背后的教育公平。

   长沙晚报:转学理由何以如此荒唐

  一个个简单的转学理由背后,有着一层层复杂的背景,显然,此事不能仅由湖南大学自查自纠,挠痒痒,而应由纪检监察部门介入,挖一挖其中可能存在的“转学腐败”,切除病根。与此同时,这件事也暴露了高校转学制度存在的一些漏洞。根据现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其中的“特殊困难”究竟何指?患何种疾病可以申请转学?规定中惜墨如金,无疑也需要一个明确的细则。其实,亡羊补牢,堵住特权“钻空子”的各类荒唐理由,最关键的是要筑牢制度这道篱笆。

   南方日报:清理“转学腐败”维护教育公平

  如果一个社会让特权成为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那么特权便会导致各种潜规则泛滥成灾,每一个人都变得有特权意识。17名转校生事件的背后就是教育特权在作祟。试想,如果搞教育的要破坏教育公平,享有更多教育特权,搞医疗的要享有更多医疗特权,管交通的要享有交通特权……那么,发展下来,每一个部门必然都形成自己的利益盘子、利益圈子,然后特权与特权相交换,甲特权依靠与乙特权的勾兑来完成不同特权的交易,最后全社会都形成了依靠特权办事的工作生活方式。比如当权者不收礼不办事,办事者不送礼心不安,大家心领神会。可心领神会多了,正常办事也会被异化成私相授受,再往后便会形成依托于特权的既得利益圈子。而这正是中央一再要强力打压的特权文化、小圈子文化。

  打击“转学腐败”只是维护教育公平的一个先兆。“潜规则”的毒脓,需要一个一个戳破,流干毒液并下大力气去根治顽疾,风清气正才能顺理成章。

   光明日报:转学不能成为教育腐败的“新招”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在高校对各类政策的具体操作过程中,透明化的办事流程,公开的办事程序,严格的结果公示制度,方能正本清源,才能真正让全国180万在校研究生知其然,知其所以然。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环节是坚持教育制度规则公平。而这其中,完善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也是教育过程和结果公平的重要保障。通过预设规则程序征求社会意见,将校务公开、财务公开,将社会力量纳入学校监管体系,才能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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