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后,他进了敬老院

来源:检察日报
2015-01-29 06:20:28

  近日,身处敬老院的文某想起不久前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驻乐东监狱检察室干警将《释放证明书》交给自己时的情景,心里仍然感激不已。

  文某原是在乐东监狱服刑的一名老年罪犯。自入监以后,他长期无信件、无汇款、无亲属探视,属于“三无”罪犯。2015年1月7日是他刑满释放的日子,他却高兴不起来。因为他担心出狱后没有生活来源、没有固定居所,也没人照顾。

  该院驻乐东监狱检察室干警了解这一情况后,一方面找文某谈话,让他安心改造,不要有心理负担;另一方面,主动与监狱多次沟通,先后联系了乐东县民政局、司法局等单位,协商文某刑满释放后的安置问题。最后,决定由乐东县民政局联系省民政厅协商后安置文某。由于文某即将服刑期满,干警在征得文某同意后,建议先将其安排到乐东县九所镇敬老院生活。经过协调,敬老院同意接收文某,并由乐东监狱给予文某生活救助。

  2015年1月7日上午,文某出狱。当天,乐东监狱民警及驻监检察官一起将他送到敬老院,并为其购买了生活用品。文某一直忐忑不安的心终于平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