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个“王华子”

来源:检察日报
2015-01-29 06:20:28

  一部由河南省商城县检察院组织拍摄的反映检察官在审查批捕过程中智擒漏网盗贼的微电影《贼出没》已于2014年12月30日正式杀青。

  这部微电影取材于一个真实的故事。2013年2月19日,还沉浸在春节欢乐之中的商城县五金电料老板李刚在离店铺不远的地方,发现店门已被人打开,店内一片狼藉。

  接到报案后,警方当天就成立了专案组,商城县检察院也派员介入此案,适时引导侦查。

  为了不打草惊蛇,检察人员建议警方排查在固始县所有有盗窃犯罪前科人员,以此为突破口。果不其然,很快发现朱彦龙、朱永运曾有盗窃五金电料的犯罪前科,随后警方又调查两人当天的通话、信息记录,并通过专业的手机轨迹查询发现案发当夜两人来过商城,与他们同行的还有陈保东。

  2013年2月28日,警方在固始县将朱彦龙、朱永运、陈保东三人抓获。根据三人的供述,警方又抓获了另一名参与盗窃的犯罪嫌疑人竹怀亮以及收购赃物的犯罪嫌疑人杨光现。3月29日,商城县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朱永运等5人涉嫌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提请商城县检察院审查批捕。

  案件受理后,商城县检察院又指派一名业务骨干参与审查此案。经审查,承办人认为朱永运等5人涉嫌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符合批捕条件。

  但在审查过程中,承办人发现该案还存在疑点,一是犯罪嫌疑人交代的犯罪事实较多,有的还没有查清;二是被盗物品的价值还没进行鉴定;三是犯罪嫌疑人朱永运和竹怀亮交代一个绰号叫“王华子”的人身份没查清,案件很可能遗漏了犯罪嫌疑人。

  对此承办人员列出详细侦查提纲,要求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和技术人员配合承办人员复核证据,根据嫌疑人的供述走访询问被害人,查实被盗物品数量,要求技术人员详细勘查被盗现场,询问相关证人,固定基本事实证据,并委托价值鉴定机构对被盗物品进行价值鉴定。对于嫌疑人交代不在本县的作案地点,要求本县公安机关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充实相关证据。最后查实该团伙流窜固始、商城、安徽金寨等地作案十多起,所盗赃物全部卖给了杨光现,数额高达70万元,符合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的逮捕条件,依法作出批捕决定。与此同时,商城县检察院向县公安局发出补查提纲,要求公安机关查清“王华子”到底是谁?

  几天后,公安机关没有查到“王华子”的有关信息。为了不让一个犯罪分子漏网,承办人再次与警方进行面对面的磋商,就如何找到“王华子”寻找突破口。经过沟通,双方决定再次提审朱永运和竹怀亮。

  经几次提审,虽然没有从朱永运和竹怀亮二人身上获取“王华子”的真实身份,但从二人供述中,承办人初步掌握了“王华子”的大概年龄、长相以及大致的住址范围。随后,承办人一边督促公安机关尽快核实,一边配合警方深入“王华子”的住址所在地挨家挨户走访当地群众。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走访,终于打听到“王华子”真名叫王洪才,1978年6月28日生,家住河南省固始县沙河铺乡郭岗村。2010年5月,因犯盗窃罪被固始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随后,承办人与警方一道赶到案发地,调取了案发当天的路口监控视频,固定了王洪才涉嫌两起盗窃犯罪事实的相关证据。

  2013年4月20日,商城县检察院向商城县公安局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要求追捕犯罪嫌疑人王洪才。同年7月31日,王洪才在固始县城一网吧被抓获归案。归案后,王洪才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王洪才的交代,承办人又建议公安机关顺藤摸瓜,继续扩大战果,在王洪才归案的第二天,又抓获了另一名同案犯范永同。至此,一个由7人组成的流窜于河南省固始、商城与安徽省叶集、金寨等地,专门盗窃五金电料的盗窃团伙被彻底摧毁,且无一犯罪嫌疑人漏网。

  2014年5月8日,商城县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人朱永运等人分别因犯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三年到十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