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地区城镇教师“回流”农村

作者:骆骁骅 来源:南方日报
2015-01-30 05:21:08

部分地区城镇教师“回流”农村

  南方日报讯 (记者/骆骁骅 实习生/马敏之 通讯员/刘力强 户治国王光飞)29日,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来粤调研“老少边穷岛地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李卫红、马德秀,省政协副主席姚志彬出席会议。在座谈会上,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景李虎透露,我省欠发达地区农村教师的平均月工资去年达4209元,较2012年的2000余元整整翻了一番。部分地区出现城镇教师向农村学校“回流”的现象。

  农村教师工资待遇普遍高于同县公务员

  景李虎表示,近年来我省不断提高农村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保障水平,从2013年1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制度。2013年各级财政共安排资金22.4亿元,全省33万多农村学校教职工平均每月岗位津贴为565元。2014年,该岗位津贴实施标准进一步提高至不低于人均700元/月,各级财政共安排资金29亿元。

  “2012年没有启动这项政策时,欠发达地区农村教师的平均月工资刚超出2000元,但去年已经达到了4209元,整整翻了一番。”景李虎透露,与2012年相比,去年欠发达地区教师平均月工资水平持续增长,同比涨幅为12%。目前,我省农村教师的工资待遇平均水平已普遍高于同县域内的公务员和城镇教师。

  在这项政策激励下,农村教师无序流动的情况普遍好转,边远地区教师安居乐教的积极性大大提高。部分地区出现城镇教师向农村学校“回流”的现象。

  据了解,2008年9月,我省提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待遇“两相当”,即县域内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大体相当、县域内农村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与城镇教师平均水平大体相当。为切实保障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包括班主任工作待遇),2008年至2014年,省财政共安排专项资金约56亿元,专项用于支持各地落实“两相当”政策。

  在师资建设上,我省加强省级统筹,各项政策措施和资金投入重点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2012年至2014年,省财政共安排“强师工程”地方奖补资金5.4亿元,其中90%的资金奖补给经济欠发达地区14个地市及下辖县区。

  初中教师高级职称占比农村不及城市一半

  虽然在短时内提高了工资待遇,但景李虎坦言,由于“历史欠账”较多及一些体制机制的原因,我省城乡间教师配置不均衡问题仍比较突出。

  例如,虽然我省农村中小学教师学历达标率已与城镇差别不大,但高学历比例仍偏低。据统计,我省农村小学教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为89.60%,比城市低7.55个百分点;农村初中教师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比例为70.08%,比城市低14.95个百分点农村初级中学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比例为6.75%,不到城市初级中学的1/2。

  在很多农村学校特别是农村中小学的教师仍存在超编的情况,因而无法及时补充“新鲜血液”。农村小学教师老龄化趋势明显,个别山区小学教师平均年龄超过50岁,与此同时,农村学校的英语、科学、信息技术、体育、音乐、美术等学科的教师较为紧缺。

  此外,由于农村学校规模小,教师人数少,工作安排较满,加之地处偏远,农村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受困,许多农村教师难以离开工作外出培训,参加高水平、高层次培训的机会则更少。数据显示,在我省去年参加国家级培训的小学教师中,71%来自城市,29%来自农村。与此同时,针对农村教师需求的培训资源不足,有的培训内容笼统,培训与使用脱节,农村教师参加培训的动力不足。

  省编办有关负责人则指出,个别农村由于县级财力薄弱,按时足额保障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的压力极大,导致客观上无法使用空编,出现了“有编难补”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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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核定逾6000名义务教育临时教师

  据省编办透露,为满足教师脱产进修、长期病假、产假等需求,我省已允许各地据实提出临聘专任教师申请,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核拨。目前,全省共核定义务教育临时教师6000多名,有效缓解了临时性人手紧张问题。

  目前,省编办已启动研究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员编制标准工作,拟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编制的倾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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