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公益篇的八个热词给人最深刻的印象是,依法治国的创新举措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不论是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破天荒尝试,还是环境公益诉讼方面对于顶风犯罪、造成严重污染恶果的当事人企业开出数亿元的天价罚单,还有律师起诉国家铁路局上调退票费一审获胜、律师组团起诉著名品牌食用油金龙鱼对转基因食品标识的模糊化处理,民间公益环保组织登上法庭充当原告,等等,这些都能让人体会到社会正义力量的强大气场,感到社会主义法制在如何维护人民健康,保护生态环境,破除行业垄断,揭露消费欺诈,等等。回顾这八个词,足以掂量出“公益”两个字所蕴含着的极大分量。词条中较为独特的一条是第7条“浙江性别歧视第一案宣判”,中国传统数千年来重男轻女的社会价值导向,终将被现代法律法规的新制度所扭转。虽然杭州西湖区法院判决败诉一方新东方烹饪学校赔偿原告——求职的河南籍应届女大学毕业生的精神损失费仅有区区2000元,但是其中蕴含的社会进步意义,却非同小可,值得大书特书。本次判决是中国就业性别歧视第一案,它能够促使更多的招工用人单位警醒,男女平等平权不仅是国策,而且在宪法、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就业促进法中都有案可稽,以“限招男性”为由拒绝求职女性的做法,都将付出违法的代价。
为公益诉讼“破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