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冈开展安全生产“春季行动”

来源:绥化晚报
2015-01-30 09:34:13

  绥化晚报1月29日讯 连日来,青冈安监局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春季行动”,为安全生产工作再加一道锁,以确保今年安全生产工作实现良好开局。

  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生产。组织开展企业自查、部门检查和政府督查,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不留死角和盲区。对“两节”期间组织生产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督,对存在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顿,情节严重的取缔关闭。

  严把春季复产复工企业验收关。春季复产复工企业需要开展先期准备工作,进行自查自检,并在复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复工。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企业,制订检查验收表,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查把关,落实网格监管签字确认制度。

  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加大对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借用媒体平台,深入企业、社区、学校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按照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建设暨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试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全面推广“四化融合”、“三位一体”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建设试点经验做法,实现信息化监控平台联通,发挥“12350”举报电话等社会化监督的作用,各有关部门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试点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订时间表和路线图,推进安全生产改革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加大检查力度。成立检查组,采取重点检查、按计划检查、随机抽查和巡视暗访等方式,对企业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应急演练等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依法查处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做好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两节”期间,相关部门采取24小时干部值班值守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报告、处置突发险情,确保抢险及时、救援有效、处置正确,把事故损失及影响降至最低限度,坚决防止发生次生事故。(实习编辑:邹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