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决议

来源:新华日报
2015-01-31 09:14:14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1月26日至30日在南京举行。

  会议认真学习和讨论了罗志军书记代表中共江苏省委在会议开幕时所作的《在建设新江苏的征程上团结奋进》的重要讲话。会议认为,讲话科学分析了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明确提出了在新的一年里,要紧紧围绕新定位,坚定发展信心,朝着新江苏的美好蓝图阔步前进;要积极适应新常态,更加主动作为,全力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要不断释放新活力,继续攻坚克难,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效;要落实依法治国新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为现代化建设保驾护航;要广泛凝聚新共识,汇集各方力量,共同谱写好中国梦的江苏篇章。讲话对于动员全省各界人士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同时,讲话充分肯定了省政协去年所做的工作,对政协更好发挥优势履行职能提出了新的要求,体现了中共江苏省委对政协工作的高度重视。委员们深受鼓舞,深感责任重大,表示一定要深刻领会、切实贯彻。

  会议赞同李学勇省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书面报告。会议认为,2014年,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团结带领全省人民,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紧紧围绕三项重点任务,拓展深化八项工程,着力抓好十项举措,统筹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就,各方面工作呈现新气象。政府工作报告总结成绩客观实在,部署工作措施有力。委员们对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充满信心,并就推动科学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建设法治江苏、增进民生福祉等议题,广泛开展协商议政,提出了许多积极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同意张连珍主席所作的政协江苏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何权副主席所作的提案工作情况报告。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在中共江苏省委的领导下,省政协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思想理论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服务改革发展取得新成绩,改进工作作风取得新成效,为深入实施八项工程、全面推进“两个率先”作出了积极贡献。报告提出的今年工作总体要求思路清晰、切实可行,常委会要认真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会议指出,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省政协要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为强大动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按照中共江苏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两个率先”光荣使命,主动认识和适应新常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牢把握政协的性质定位,突出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认真履行职能,努力在协商民主上有新加强,民主监督上有新举措,制度建设上有新进展,学习成效上有新提高,推动我省政协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会议号召,全省各级政协组织、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共江苏省委领导下,团结一心、锐意进取、扎实工作,更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