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4年底,我省2市6州政府已全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2003年,省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组成立,我省法律顾问工作由此开始;在此基础上,2011年通过调整工作思路、整合人才资源、拓展服务方式,成立了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2013年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明晰了管理部门,加强了顾问队伍建设,增聘了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和律师为省政府法律顾问。我省法律顾问服务形式、工作理念和运作模式得到外省同行的广泛认可。据不完全统计,两年来省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成员,共完成省政府各类法律咨询服务事项200余件,收到意见建议共计1000余条,参加各类会议、社会调研、问题研究、培训宣传等活动150余人次。咨询服务事项涉及了政府立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重大决策事项、重要合同审查、重要文稿审核以及纠纷调处等方方面面,咨询服务范围不断扩大,咨询服务质量显著提升,咨询服务数量呈现出逐年增长态势。
2014年7月,省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工作会议提出,加快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工作,省政府法制办按照要求持续加强指导、严格督促,加快推进我省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截至2014年底,全省2市6州和格尔木市政府已全部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成立了法律顾问委员会或法律顾问团。下一步省政府法制办还将力争2016年底前在全省范围形成队伍相对稳定、职责相对明确、责任基本到人、上下通畅、左右协调的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网络。(堰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