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调查助力查办“五保”供养金贪污案

来源:检察日报
2015-02-03 06:22:00

  近日,河南省唐河县检察院撰写的《对民政系统“五保”供养补贴使用情况预防调查》在南阳市检察机关案件评选中获“十大优秀案件”奖。去年3月,该院组织实施了“五保”供养补贴资金的审批、拨付、使用情况专项预防调查,查办了一起典型的共同贪污“五保”供养资金的犯罪案件,切实维护了“五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该院检察长闫兴中告诉记者:“通过专项预防调查我们发现,贪污‘五保’供养资金这类案件具有犯罪分子权小职低、不易发现,多次套取福利资金、作案周期长,专项配套设施不到位、敬老院管理不规范等特点。预防调查还收到了及时发现隐患、同步解决问题、县委政府满意、人民群众称赞、补缺管理漏洞五大功效。”

  两项举措摸准“五保”供养底数

  结合河南省、南阳市检察院的安排部署,唐河县检察院针对该县是农业人口大县、老龄人口比例高的实际情况,把“五保”供养工作作为专项预防调查的切入点。该院推出两项举措,全面掌握了“五保”供养情况、摸清了“五保”人员底数。

  一是“一对一”统计。深入县财政局、民政局调取了2009年以来拨付民政系统资金的使用项目、数额发放使用情况账目和中央、省、市、县相关规定,制作了《财政局社保口2009年至2013年上级专项资金追加情况统计表》《民政系统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为深入清查创造了条件。

  二是“面对面”交流。深入2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其所属的65个行政村,召开座谈会10次,走访调查26个敬老院和45户村民、75户“五保”户,审核民政所、敬老院财务资金账目,了解和掌握了全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基本情况。

  挖出侵吞“五保”供养资金“蛀虫”

  该院通过走访调查发现,集中供养“五保”人员生活补贴标准高于社会散养标准,部分乡镇敬老院实际人数与上报民政部门集中供养的人数明显不一致,这里可能存在职务犯罪隐患。为此,该院将老城乡作为调查点,采取解剖麻雀的方式展开深度调查。调查发现,该乡民政所每年多报集中供养人员220余人,2009年至2013年共套取“五保”供养金66.67万元。经追查资金去向,又掌握了开支不合理、票据不规范等问题,主管领导涉嫌贪污问题浮出水面。随后,该院依法查处了老城乡原主抓民政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柴某(副科级)、民政所原所长杨某(另案处理)、会计郭某(另案处理)三人采取非法套取的方式共同贪污“五保”供养金14.1万元、将52.57万元挪入单位“小金库”随意开支的犯罪事实。

  2014年11月10日,该县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柴某有期徒刑十年。该案宣判后,在全县引起强烈反响。

  促相关部门出台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在查办老城乡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该院集中力量对全县各乡镇的“五保”供养工作开展了预防调查,对该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归纳梳理,向县民政局及各乡镇民政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并利用警示教育基地对民政系统工作人员同步开展预防警示教育。

  与此同时,该院把预防调查情况向县委县政府领导进行专项汇报,引起了高度重视。唐河县政府办公室牵头,财政、民政等部门协同,于今年1月制定了《唐河县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下发全县执行,有效规范了各乡镇和农村的“五保”供养工作。如今,“五保”供养制度健全了、环境改善了,“五保户”的担心解除了。

  据统计,2014年,该县新增“五保”对象50人,新入住敬老院265人,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入住自愿、出院自由。县、乡两级政府还出资为每位“五保户”缴纳了新农村合作医疗参保金,建立了供养人员健康档案,定期为“五保”人员体检,做到了居有所、病能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