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石家庄2月3日电(记者史自强)记者日前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自去年全市启动案件繁简分流和简易程序规范化改革以来,19个基层法院通过诉前工作,分流案件达2.1万件;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审理周期平均缩短18天。
据了解,为了推进繁简分流工作的深入开展,市中院要求基层法院将分流工作纳入考核范围。在诉前调解中,市中院出台了《关于加强调解、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根据主城区、工矿区和农业区不同的经济、社会、人口情况,已形成了三种形式的诉前调解和分流模式。对于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小额诉讼采取简易或速裁程序及时审理,对重大复杂案件则组织精干力量细研慎判,提高审判质量。
“法院根据不同情况对案件进行分流,目的是破解当前司法案件数量快速增长、案件办理难度加大与司法资源不足的突出矛盾。”邯郸市中院院长赵增国说。此外,为了推进繁简分流工作的深入开展,邯郸市中院规定班子成员每月必须下基层一次,对案件繁简分流工作进行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