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为停车费砸车被批捕

作者:刘可 来源:北京日报
2015-02-04 04:02:23

  本报讯(记者 刘可 通讯员 张嵩王宇)朝阳区检察院近日对因小区停车费纠纷引发的砸毁16辆汽车的犯罪嫌疑人高某某等5人,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

  高某某等人工作的朝阳区东坝某小区以前不收停车费,但近期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准备向业主收取停车费,标准为地上停车每年1600元、地下每年3000元。小区居民认为收费过高,多次与物业公司发生纠纷,不少小区居民将车停在了小区外马路边上。随后,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经理高某某指使北京某保安公司驻该小区的保安队长李某某找人砸车。2014年11月22日凌晨,李某某找到该公司3名保安员在该小区外路边砸车,最终将16辆轿车玻璃砸毁。此案经媒体曝光,市公安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朝阳警方迅速将上述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

  检察官提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可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中高某某等人的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罪,检察院已对5人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