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串通贪污征地补偿款

作者:朱婷婷 来源:检察日报
2015-02-04 07:02:27

  本报讯(通讯员朱婷婷)为将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款非法据为己有,4名村干部绞尽脑汁以补助工资的名义将6.8万元征地补偿款私分贪污。近日,甘肃省永登县检察院对赵德选等4人涉嫌贪污罪进行审查起诉。

  2013年3月,永登县河桥镇鳌塔村党支部原书记赵德选、村委会原主任赵恒福、原文书高万军、原妇联主任杜玉香协助河桥镇政府负责省道301线海岗公路征用鳌塔村土地工作。在征地过程中,因村民申某、付某等4人所耕种土地系私自开垦的村集体土地,村委会与4户村民协商决定,被征用的土地补偿款到位后,4户村民分得20%,村上留下80%,用于村公益事业开支。

  29.26万元征地补偿款到位后,4人商量后决定,将属于村集体的23.4万元转入赵德选的个人账户,再将其中的20万元转入村委会账户。后4人以为该村14位社长发放补助工资的名义侵吞了其中的2.8万元。尝到“甜头”后,4人又以申领办公经费的名义从村委会账户中提出征地补偿款4万元,以给村干部发放工资补助的形式侵吞。4人前后两次共贪污公款6.8万元。

  为防止事情败露,赵德选等人商定,由高万军制作虚假会议记录来应付上级检查及报账,掩盖、隐瞒犯罪事实。此后,4人因被村民举报案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