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全面推行刑事案件办案区

作者:卢志坚 来源:检察日报
2015-02-04 07:02:27

  本报讯(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蒋立波)近日,涉嫌赌博被取保候审的闵某到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刑事办案区接受讯问。一进入办案区,就被一名司法警察拦住:“请将随身携带物品存放在密码储物柜里,并接受例行检查。”闵某将随身携带的物品存进储物柜并接受安全检查后,被司法警察带至讯问室。此时,通过另一通道进入办案区的办案检察官和书记员已端坐在讯问桌前。这一切以及随后的讯问均被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记者从江苏省检察院获悉,截至2014年年底,该省检察机关已建成启用刑事案件办案区114家,占到全省市院、基层院总数的95%,共使用刑事案件办案区开展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被害人、证人、鉴定人等工作54892件次。

  为什么要建专门的刑事案件办案区?“长期以来,检察机关讯问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询问被害人或证人缺乏专门的办案区,往往是在承办人办公室或会议室进行,既不严肃规范,还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廉政风险。”江苏省检察院公诉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因此该院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形成推行刑事案件办案区工作的具体方案。

  2014年1月,江苏省在全省全面推行刑事案件办案区工作,还先后组织了三轮督查,进一步规范办案区的使用。截至2014年年底,全省已建成启用刑事案件办案区114家,少数未建成的预计在2015年上半年全面建成。

  刑事案件办案区坚持“看、审、录”相分离原则,实行“法警部门日常管理、业务部门规范使用、技术部门维护保障”的管理模式,从传唤、安检、登记、等候到讯问、询问的全过程都有严格的制度。除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被害人、证人、鉴定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意见外,还可以进行不起诉公开审查、公开宣布,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辅导,开展刑事和解、羁押必要性公开审查、法律咨询、训诫等工作。

  据统计,2014年,江苏省检察机关共使用刑事案件办案区54892件次,没有发生一起犯罪嫌疑人自伤或袭击办案人员等办案安全事故,没有出现一起因不规范司法而引发的涉检上访或者投诉举报,也没有发现说情打招呼、私下泄露案情等违反办案纪律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