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酒驾 罚款拘留吊销驾驶证
2月2日19时许,一男子醉意朦胧,驾驶机动车刚上路就被交警查处,男子再次酒驾,且在驾驶证暂扣期内驾驶机动车。最终,男子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吊销驾驶证并罚款1000元。
当日19时许,在东环路与中兴东大街交叉口附近,一辆白色捷达轿车自东向西忽左忽右行驶。在路口发现交警后,捷达车突然要掉头。交警拦停例行检查时,发现司机身上散发着酒气。
酒精检测显示为35毫克/100毫升,属饮酒驾驶。“请他出示驾驶证,他却说没带。”交警通过交管平台查询。信息显示,男子姓郭,去年12月5日,曾因酒后驾驶被查处,驾驶证还在暂扣期间。
郭某涉嫌再次酒驾和驾驶证被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两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遂对郭某进行了处罚。
2月2日,郭某被市第二看守所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