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邢台市道德模范公示
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力推进道德建设,全面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网信办三部门共同主办的首届邢台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经公众网络和报纸投票,首届邢台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组委会评审会议综合评定,首届邢台市道德模范正式产生。经市委、市政府批准,邢台市道德模范和提名奖获得享受市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10位道德模范和5位道德模范提名奖的名单予以公示,敬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五天,如有异议,请以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市文明办。地址:邢台市新西街166号市文明办;邮政编码054001;联系电话:3699961;电子邮箱:xtwmbxtk@163.com。
邢台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2月4日
首届邢台市道德模范(共10名)
王胜,男,内丘县西石河村党支部书记
王志勇,男,广宗县北塘疃乡东庄村村民
付宏伟,男,威县孙家寨村村民
张晓凯,男,沙河市册井乡索会村村民
姜志远,男,邢台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处长
简金廷,男,清河县坝营镇青龙庄村村民
郝志国,男,市开发区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二中队干警
毕旭宾,男,邢台市计量测试所血压计义务检定服务处负责人
吴军国,男,隆尧县东柏舍村村民
刘 恒,男,市公安局桥东分局西门里派出所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