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全面启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问责

作者:颜宇东 来源:潇湘晨报
2015-02-04 00:00:00

  考核结果作为湖南各市(州)政府主要负责人评价重要依据

  从今年起,湖南全面启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考核问责办法,各市(州)政府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由省政府进行考核。年度或考核期考核结果经省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告,并交由省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市(州)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重要依据。

  湖南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等10个省直部门日前联合出台《湖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规定,每5年为一个考核期,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5年规划周期同步,并采用年度考核和考核期考核相结合方式,考核内容包括各市(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完成、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实施方案》明确,考核评定采用评分法,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

  年度或者考核期考核不合格的市(州)人民政府,要在考核结果公告后一个月内,向省人民政府做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整改期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整改期间,暂停该地区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入河排污口及排污建设项目环评的审批。对整改不到位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该地区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在考核工作中有瞒报、谎报、漏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颜宇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