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周岩及其母亲到法院现场。
案件回放:
2011年9月17日晚,陶某某因追求被害人周岩不成,产生报复心理,来到被害人周岩家中,浇汽油后点燃,将周岩面部、颈部多处烧伤。周岩家人闻讯赶来将火扑灭,随即周岩被送医院救治。
2011年9月26日,包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陶某某。随后,陶某某被羁押在合肥市第一看守所。
2012年5月10日,合肥少女周岩被毁容案一审宣判,被告人陶某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零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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