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2015一号文件”系列评论之四
唐华
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这是自2004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连续12次锁定“三农”,凸显了中央对农业农村工作一如既往的重视和支持。
《意见》指出,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加大惠农政策力度。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
近年来,我国农民收入持续上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然而,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长速度有所放缓,特别是房地产业已经很难再现过去几年的井喷式发展,导致占农民收入大头的打工收入增长前景不容乐观。此外,国内农业生产成本快速攀升,大宗农产品价格普遍高于国际市场,如何在此双重挤压下提高农民的种田收入也是一大挑战。
那么,在新形势下,我国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来增加农民的收入呢?
《意见》提出,富裕农民,必须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开发农村二三产业增收空间,拓宽农村外部增收渠道,加大政策助农增收力度,努力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保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的势头。
增加农民收入,就要改变过去“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单一生产方式,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让农民不再仅仅是初级农产品的生产者,要让他们有能力对农产品进行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还可以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通过发展特色旅游、农家乐等各种途径来增加农民的收入。
随着城镇化的进程,还必须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和创业,拓宽农村外部增收渠道。这其中,尤其要落实同工同酬政策,依法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建立农民工工资正常支付的长效机制。
增加农民收入,还必须保证粮食安全。早在2009年,中国就提出“保经济增长、保耕地红线”战略,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不能碰,确保15.6亿亩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这表明国家既要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还要通过科技兴农等措施,提高农产品产量和质量。
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最有效的方式就是保证农民的种粮收益。首先,要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保持农业补贴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其次,要完善农产业价格形成机制,保持农产品价格水平合理;最后,还要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完善农业服务体系,帮助农民降成本、控风险。
提高农产品产量和质量,要优先保证农业农村投入。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各级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加快建立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持续增加财政农业农村支出。切实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建立规范透明的管理制度,杜绝任何形式的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确保资金使用见到实效。
增加农民收入,还要大力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加快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步伐。特别是要做好农村留守老人的帮扶工作,为农民拓展外部增收渠道解决后顾之忧。
正如《意见》提到的,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只有农民富裕了,我们才能顺利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目标;只有农民兄弟的钱包鼓起来了,主要依靠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格局才会逐步形成;只有农民的生活真正好起来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也就不再遥远。
之一:“强富美”要成三农新标签
之二:“美美的”农村“必须的”
之三:转方式,中国农业的根本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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