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注重挽救效果

来源:检察日报
2015-02-08 01:11:56

  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基数大、涉及罪名多,针对不同类型的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在适用条件、审查程序、考察挽救等方面进行有益尝试,从四方面大力实践、总结完善。

  着力改变办案理念。严格贯彻对犯罪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要求承办人着力转变办案理念,充分认识挽救犯罪未成年人的重要意义,增强办案责任心和使命感,并将该工作与干警办案质量、综合评价紧密结合,激励承办人积极开展附条件不起诉工作。

  着力开展办案实践。丰台区检察院逐个分析、认真审查每个案件能否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并及时开展社会调查、当事人和解、听取当事人意见、组织听证训诫等工作。积极报送附条件不起诉工作经验总结材料和典型案例,在北京市检察系统内被刊发,供其他区县检察院学习、参考。同时,在听证训诫、考察观护以及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等方面进行探索。

  着力调研制定细化适用标准。制定《丰台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典型犯罪案件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适用标准》,通过对典型案件类型的分析,区分相对不起诉与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标准,指导办案实践,并不断总结完善。丰台区检察院的附条件不起诉工作从开始时大胆尝试,到目前逐渐严格规范。在罪名选择上,呈现出从常见罪名到非常见罪名的变化。

  着力监督考察注重挽救效果。丰台区检察院在开展附条件不起诉工作,特别是监督考察和帮教挽救工作中,注重效果,真正使涉罪未成年人真心悔改,回归健康的人生道路。丰台区检察院与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等社会组织大力合作,根据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家庭状况、心理特点等制定具有针对性的考察帮教方案,并采取亲情修复、资金救助、军事训练、公益劳动等多种方式对犯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教,解决其回归社会等问题。

  (作者为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