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案件全面听证机制

作者:王书明 陈丹 来源:检察日报
2015-02-09 01:12:29

  本报讯(王书明 陈丹)“通过公开听证,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用‘看得见’的正义,密切检察机关与群众的关系。”2014年以来,江苏省泗洪县检察院积极推行检务公开,实行案件公开听证机制,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将程序公开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以增强透明度提升检察公信力。

  “一方说理不如多方解释,直接决定不如听证说理。”为此,今年该院出台了《泗洪县人民检察院案件全面听证实施意见》,对不服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不赔偿决定和重信重访等案件开展公开听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相关专业人士或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以公开的方式确定案件处理结果,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同时,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