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四省城住房公积金可实现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

作者:舒薇 来源:长沙晚报
2015-02-09 09:56:00

  

中部四省城住房公积金可实现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

制图/戴莹芳

  据长沙晚报2月7日合肥报道(特派记者 舒薇) 四个城市可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完善社保关系无障碍跨地区转移接续机制;建立环保“黑名单”制度,严禁不符合环境标准的建设项目在四省会城市相互转移……昨日,“共饮一江水”的长沙、南昌、武汉、合肥等四省会城市市长共同签署了《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第三届会商会合肥纲要》(简称《合肥纲要》),在市场一体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环境保护联防联治、产业合作、社会公共服务共享等方面提出具体的合作事项,共同打造更多合作共赢、惠民互利的新政策。

  联合发布信用信息“红黑榜”

  【关键词】 信用信息公开共享

  《合肥纲要》明确,建立信用信息公开共享机制,以组织机构代码和居民个人身份证为唯一标识码,探索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发布和共享平台机制。在各地信用建设门户网站开辟专栏,联合发布“红黑榜”等信用信息;建立激励守信、惩戒失信机制,实行信用奖惩联动,实现跨地区、跨部门信用奖惩联动;研究确定工商注册、政府采购等1~2个试点项目,加强对有关相对人信用信息记录、共享和使用,构建运用信用手段加强公共管理的区域合作机制。

  住房公积金缴存可异地互认

  【关键词】 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

  《合肥纲要》明确,实施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公积金,在户籍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向户籍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异地购房贷款执行贷款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职工及配偶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异地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购买户籍地首套自住住房或偿还商业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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