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上午,广受关注的赵志红案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赵志红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3000元。图为到庭旁听了案件宣判的呼格吉勒图父亲李三仁在接受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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