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优秀的民法典应当是一本公民权利的宣言。通过制定一部民法典有助于广泛地吸纳全社会成员有序参与法治建设进程,真正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对此,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在《人民法院报》上发表《如何制定一部系统完整的民法典》文章中指出:
建议民法典的制定重点应当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制定民法总则。总则是民法典的总纲,纲举目张,整个民商事立法都应当在总则的统辖下具体展开。第二,制定一部体系完整的人格权法。人格权应在民法典中独立成编,这符合人格权保护在现代民法中的发展趋势。在人格权法中,还要完善具体人格权制度。第三,制定债法总则。在我国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已经自成体系的情况下,未来民法典中的债法总则不宜将分别调整合同法总则与侵权责任法总则的规则纳入其中,而只应对各种债的关系的一般规则作出规定,因此,我国未来民法典的债法总则在内容上将更为抽象,其规则具有更强的普遍适用性。
民法典制定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