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内开庭审案件 旁听庭审受教育

来源:广西日报
2015-02-11 07:25:54

  本报宜州讯“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下面进行法庭调查”……2月4日,一场法庭审判在宜州监狱内进行,审判长根据法定程序逐一开展工作。宜州监狱警察和150名服刑人员在现场旁听了这场狱内庭审。

  据了解,被告韦某于1994年12月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1995年1月被送至罗城监狱(现更名为宜州监狱)服刑。1995年10月,韦某在街道施工中借口上厕所,脱离监管人员视线后实施脱逃,之后辗转北海和广东等地务工。2014年9月,经过19年居无定所、内心备受煎熬的逃亡生涯,韦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过侦查、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等之后,当地法院到宜州监狱设立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此案。

  根据被告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依法判处韦某犯脱逃罪,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与之前犯抢劫罪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实行并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五个月。听到判决后被告人韦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再上诉。

  在监狱内对狱内犯罪案件公开审理,让服刑人员旁听审理过程,是司法部门提高执法活动透明度、践行“阳光执法”的体现。此举让服刑人员旁听庭审,亲身见证执法活动的具体流程,聆听被告的忏悔和供述,感受到法律的权威,从而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威慑力;同时也使服刑人员受到了生动的法治教育,促进他们认罪悔罪,积极投入改造。

  (韦标会 陆双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