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商人在浙江被沉百米水库案第四次开庭审理

作者:裘立华 来源:新华网浙江频道
2015-02-11 15:53:52

  新华网浙江频道2月11日电(记者裘立华)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的内蒙商人张某在浙江青田被推入百余米深水库,警方经过2年多打捞终于捞到被害人遗体一案,2月11日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次开庭审理。被告人胡方权等人被控故意杀人、非法拘禁。

  2014年5月,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2年6月11日至同年8月31日,被告人胡方权、金朝国、张崇宣等人为索债而非法拘禁被害人张某(男,殁年44岁)。同年9月1日凌晨,被告人胡方权、金朝国、张崇宣将被害人张某装入铁笼内,驾车运至浙江省青田县北山大桥上,将张某推入水深百余米的滩坑水库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胡方权、金朝国、张崇宣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非法拘禁罪。

  杭州中院于2014年6月18日、8月22日、9月24日三次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在三次开庭审理中,曾多次供认将被害人张某推入水库中的被告人金朝国、张崇宣均翻供称将张某带至北山大桥上后,按照胡方权的指令,释放了张某。被告人胡方权到案后始终否认将被害人连人带笼推入水库中。该三被告人的辩护人均称本案缺失核心客观证据被害人尸体及铁笼,胡方权、张崇宣、金朝国三人又均作无罪辩解。为切实做到不枉不纵,努力完善证据体系,2014年10月20日,重启尸体搜寻、打捞工作,在公安机关的不懈努力和检察机关的配合下,在专家团队及全球顶尖技术公司协助下,2014年12月28日在北山大桥一侧水深80余米处。将目标尸体及铁笼被成功搜索到,1月6日被害人张某的尸体及铁笼被成功起获。

  本次庭审是对尸体成功起获后取得的DNA鉴定意见以及法院调取的新证据进行出示与质证。

  庭审中,被告人胡方权仍坚持辩称在北山大桥上将被害人张某释放,其辩护人认为指控故意杀人罪证据不足。被告人张崇宣承认自己在现场,其辩护人认为张崇宣是在非法拘禁过程中过失致人死亡,且系从犯。被告人金朝国承认以胡方权为主,实施了将被害人张某装入铁笼并推入水库中的犯罪行为,但对自己所起的作用予以推脱,其辩护人认为既然是共同犯罪,金朝国的定罪应与其他二人相同,同时不排除非法拘禁过程中过失致人死亡的可能,且认为金朝国系从犯,认罪态度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