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权威源自人民的拥护和信仰

来源:龙羊新闻网
2015-02-11 15:54:00

  中共海南州委党校马剑梅白萍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并提出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这既指明了信仰是法治力量得以凝聚和发挥的深厚根基,也为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明确了方向。树立法治理念,增强用法意识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一部部法律法规,彰显了我国立法理念从注重维护公权、便于行政,逐步转变为重视规范公权、保障私权、尊重人权。

  法治信仰,是发自内心地认同法律、信赖法律、遵守和捍卫法律。当下社会,无论是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讨薪,还是普通市民活跃在决策听证会上,或是司机自觉“拒绝酒后驾车”,都让人感受到法治释放出的力量。而一些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的现象屡禁不止,以违法手段主张利益诉求者时而有之,部分社会成员依法维权意识不强,也不同程度地折射出某些角落还缺乏必要的法治信仰。正反两方面的事例都说明,法律只有被信仰,成为坚定的信念,才能内化为人们的行为准则,否则将形同虚设。法治中国与每个公民休戚相关

  法治是安邦固本的基石,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古今中外的历史证明,法治昌明,社会清明;法治不彰,乱国殃民。对此,我们有着深刻的历史教训,社会失序的痛苦也难以忘记。正因如此,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大力推进依法治国,更显出其极端重要性和顶层战略意义。

  建设法治中国,每个公民不能袖手旁观。法治中国是全体人民共建共享的事业,党员干部应带头学法、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每一个公民也都应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齐心协力,向尊崇法治、信守法治的新时代迈进。提升公民道德修养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

  法治作为社会层面的一个基本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之一。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二者犹如鸟之双翼,车之两轮,缺一不可。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化解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解决社会转型升级带来的难题,既要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也要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既要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也要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

  树立法治信仰与法治建设本身一样,也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具体实践中逐渐形成。完成这项系统工程,就要运用法律手段促进经济繁荣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切实维护好社会成员的合法权益,从而让人们切实感受到法治的作用,提升幸福感,促进社会和谐。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通过持之以恒、润物细无声的教育和熏陶,唤起民众的法治信仰,形成崇尚法治的风尚。要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权力运行机制,提高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筑牢法治信仰的社会根基。

  只有被人民信仰和拥护的法律才具有权威,在法治建设的历程中人民由衷的拥护才有效力。法治之路依然漫长,法治只有成为全社会共同追求的价值取向时,方可发挥法律的效力于权威,中国特色的法治道路才会越走越平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