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节目演出——公款买单赚吆喝暗藏腐败
这些年来,为了打招牌、树门面、做政绩,一些地方政府患上了爱承办大型文艺演出活动的“怪病”,地方领导坐在观众前排,并登台讲话,甚至还要参演“露一手”。
“地方承办的演出活动里面‘自由度’很高,一些政府部门乐意买单。”河北某演出策划公司负责人指出。2013年,中宣部等五部门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和节庆演出,作为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重要举措。
“几百万演出费用,这笔账怎么走,还真说不清楚。”重庆一位长期从事舞台策划的人士说,演出的票房也是一大收入,但要票、送票的情况也很多,票务里存在着不小的腐败空间,圈内人其实是心知肚明。
卫星节目落地——缺乏规范定价依据
对李秋芳指出的“卫星节目落地”领域也存在“潜规则”,老百姓对这个专业领域一般不太熟悉。
记者采访业内专业人士获悉,卫星频道上星后目前传输方式有三种:一是通过家装地面“卫星锅”直接接收;二是通过电信联通等通讯运营商进行覆盖;三是更多通过各地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进行覆盖。据介绍,卫视频道上星后,要与地方有线电视运营商进行议价,由运营商接收节目才能完成落地。
“甲卫星节目想在乙省落地,就要和乙省有线电视运营商商讨价钱,之后才能入驻本地。”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一位人士表示,卫星节目落地这一块交易非常特殊,带有半垄断性质,议价过程很少有人知道。
由于有线电视各地独自管理,全国一地一价没统一标准,落地费收取从几万元到几千万元不等,双方议价中搞回扣、进行贪腐的空间很大。
设备采购——价格硬但关系更硬
影视行业专业性强,设备采购方面有一定门槛,并非“想进就能进”。
相关部门采购时会明确要求使用特定的设备、要求指定供应商,甚至以此为借口裁撤公开招标程序。“设备采购说是公开招标,但是订单最终给谁还是靠拍板者来定。价格、产品质量是次要问题,价格再硬,不如关系硬。”天津一位曾参与当地电视台采购招标的供应商说。
安徽省检察院今年1月发布消息称,安徽广播电视台服务中心原主任宋晓峰因涉嫌受贿被逮捕。经查,宋晓峰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进度及质量监管、工程款的审批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无独有偶。2014年辽宁省广播电视台原台长史联文因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据办案人员称,史联文任职期间全台事务“一把抓”,各种规章制度沦为一纸空文。由此,“一把手”变成了“一霸手”,出现“有的单位设备采购是单一来源”“不按招投标程序来”的现象也就见怪不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