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涵江区首批76户中低收入者搬进新居

作者:吴美琳 林亦霞 来源:莆田网
2015-02-11 17:13:49

  “终于盼到公租房了,这几天买点家具,我就可以住进新房,有个像样的家了。”2月9日上午,在涵江区卓坡公共租赁房,“业主”李美桃在12楼一套42平方米的保障房内边打扫卫生边高兴地告诉笔者。

  51岁的李美桃前几年离异,因离婚时没有分到房产,一直在外租房子,见哪里便宜就往哪里搬。现在年纪大了,手上也没什么积蓄,“想要住新房,那简直像做梦”。自从去年申请公租房后,她每隔一段时间都要去打听新房的情况,还去小区看了两三趟。她说,那里绿化等配套设施全,环境好,厨房、卫生间、卧室和客厅也都装修好了。这日子总算有盼头了,到时打算买两件像样的家具。

  为了办好办实民生保障项目,涵江区对公租房实行阳光配租。该区在全市率先制定并实施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方案,在确保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应保尽保的前提下,将剩余192套廉租住房向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保障对象配租,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该区家庭年收入低于12万元、家庭财产总额不超过24万元且符合其它硬性条件的人员可申请配租公共租赁住房。

  为提高配租效率,确保配租结果公平公正,该区实行网上流转审批,即实行配租流程统一化、程序标准化、监察信息化、服务透明化、审批规范化;建立健全初审、复审、复核等“四审制”和复核公示、配租公示的“两公示”制度,实行分配环节全公开,让群众能充分了解保障性住房准入、配租、退出等环节。

  目前,卓坡公共租赁住房的首批76套(户)新房已经办好配租手续,群众正陆续搬进新房。(吴美琳 林亦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