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给烟花爆竹经营者戴“紧箍圈”

来源:淮南报业新闻网
2015-02-11 17:33:21

  场所存放量不得超40件,须张贴销售公司标签,须使用运输危险品的厢式专用车辆

  春节临近,烟花爆竹进入了产销旺季。为确保烟花爆竹在销售、存储、燃放等环节的安全,市公安、安监部门齐抓共管,多次开展烟花爆竹联合清查行动。近日,两部门再次携手,前往凤台县部分烟花爆竹经营场所进行突查,行动中暂扣烟花爆竹60余件。

   经营场所存放量不得超过40件

  近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民警、市安监局工作人员赶到凤台县后,会同该县相关部门展开了突查行动。在城关镇的一家专营店,记者看到,店内各类烟花爆竹琳琅满目,可执法人员对店内《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进行检查时,发现店内证件已经过期。

  “许可证我们正在办……专营店负责人一再向执法人员进行解释。凤台县安监局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称,许可证为“一年一批”,该专营店属于今年凤台县老城改造范围内,根据相关规定,将进行老城改造的烟花爆竹经营场所一律不发许可证,而无许可证的经营场所则属于非法经营。

  在该店内,执法人员发现存放的烟花爆竹大量堆积,足有五六十件。市安监局监管一科负责人刘传洋介绍称,根据安徽省实施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存储的烟花爆竹不得超过40件,该店内明显超出了规定。现场,执法人员向经营业主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对超出范围的14件烟花爆竹进行了暂扣,同时,执法人员要求该经营业主在近期要么更换经营地址、申领经营许可证,要么及时将烟花爆竹退回销售公司。近期执法人员会再次前往检查,若发现继续经营将对所有烟花爆竹进行查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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