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2月11日电(记者黄勇)11日,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原党委副书记、校长(副厅级)张贵源贪污一案,张贵源被指控侵吞、骗取公款共计28万余元。
安顺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0年2月,被告人张贵源任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长,主持行政全面工作,分管学校办公室、财务、后勤保障等工作。2011年7月至2013年11月期间,张贵源利用职务便利,在子女入学、年终慰问、出国考察等事项上,通过授意他人虚开发票自己签字报销等方式,侵吞、骗取公款共计28万余元。
安顺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张贵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骗取公款的行为,应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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