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11月上旬至2015年1月上旬,省委巡视组分别对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进行常规巡视,对山东财经大学、山东高速集团进行专项巡视。2月9日至11日,各巡视组分别向被巡视部门单位反馈了巡视情况。
各巡视组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突出“四个着力”,强化对“两责任一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发现了被巡视部门单位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一些部门单位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不到位,执行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土地审批、资金管理、医药购销等重点领域监管不严,有的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有的部门单位存在挤占挪用、私设“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对所属协会和企业监管薄弱。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方面,一些部门单位和干部作风不够深入扎实,有的部门单位和干部采取打折扣、搞变通等方式顶风违纪,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等问题仍有发生,有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够。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拔任用干部方面,有的部门单位议事规则不健全,重大事项决策不经集体研究,个别部门单位超职数配备干部,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够严格,干部日常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及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