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排,5月底前,省政府发文公布省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同时在省政府门户网站、省机构编制网、各有关部门网站上公开。市、县(市、区)要参照省里的做法和提供的模板开展编制责任清单工作,3月份启动、7月底前公布政府部门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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