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掉“有钱人”“有权人”特殊待遇

作者:李娜 来源:法制日报
2015-02-14 09:06:55

  □本报记者李娜

  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8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典型案例。

  最高法审监庭庭长夏道虎表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能成为罪犯恶意逃避刑罚执行的途径,各级人民法院必须从严把好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关,坚决防范刑罚执行中的司法腐败,确保刑罚执行面前人人平等。

  不认罪不退赃不予减刑假释

  记者梳理发现,这8起典型案例强烈释放出这样的信号:如果罪犯不认罪悔罪、拒不退赃或者不积极履行财产刑,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减刑、假释条件,依法不予减刑、假释。

  罪犯张松坚,安徽省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副厅级),因犯受贿罪于2011年5月被判处无期徒刑。2014年11月,执行机关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

  该案经公开开庭审理,安徽高院认为,罪犯张松坚在服刑期间遵守法律和监规,积极参加劳动,表现较好,但在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受贿事实仅承认不足10万元的礼金和购物卡,其他部分拒不认罪,不能认定其认罪悔罪,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减刑条件,依法裁定不予减刑。

  罪犯黎满泉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审理其假释案的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黎满泉虽服刑期间表现较好,但未主动退赃、积极履行财产刑,不符合假释条件。

  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收监

  司法实践中,不少罪犯拥“病”自重,甚至一些“有钱人”“有权人”不惜通过歪门邪道出具重病证明以达到暂予监外执行的目的。最高法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再次强调,即便罪犯确实曾经身患重病,一旦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必须及时依法收监执行刑罚。

  罪犯车成义,中国农业银行齐齐哈尔分行风险管理部原经理,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013年5月9日,经鉴定,车成义患高血压Ш期疾病,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一年。

  去年,龙沙区法院依据有关从严把握“三类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标准的规定,对车成义的病情进行了重新鉴定,结果车成义所患疾病为高血压Ⅱ期,不符合保外就医的规定,法院依法作出收监执行的决定。

  法官办案玩忽职守从重惩处

  “五个一律”要求,凡是法院工作人员在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甚至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从重追究责任。8起典型案例中就有这样一起案例。

  罪犯李宏亮故意伤害他人被批准逮捕后,因患“恶性淋巴瘤”被侦查机关取保候审。2011年7月25日,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宏亮有期徒刑10年。2011年9月初,华县看守所所长王某向该案承办人、渭南市中院刑一庭原副庭长李宏报送了李宏亮因病暂予监外执行的申报手续。李宏审查后提出缺少监狱的拒收证明,王某又到华山监狱通过个人关系,办理了华山监狱对李宏亮的拒收单并交给了李宏。

  此后,李宏将暂予监外执行的申报材料置于其办公桌内,既未召集合议庭成员进行合议,也未向庭长、主管院长汇报,更未向公安机关交付执行,导致李宏亮在判决刑罚后长期脱管,并于2012年6月再次参与故意伤害犯罪致一人死亡。

  李宏的玩忽职守行为严重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声誉,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最近,李宏因犯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李宏提出上诉,目前该案正在二审审理中。

  本报北京2月13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