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兴化法院: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13日向社会通报了兴化市屯军畜禽有限公司生猪注水事件。
被告人李长存和李长荣共同出资成立屯军畜禽公司,在未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的情况下,一直非法从事生猪屠宰销售。2014年3月以来,李长存还安排职工对部分生猪进行注水后屠宰,导致大量注水猪肉流向市场。5月6日,屯军畜禽公司生猪注水事件被媒体曝光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2015年1月22日,兴化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李长存、李长荣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对被告人李长存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对被告人李长荣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判决后两名被告人均未上诉,检察院也未抗诉,一审判决已生效。